晋政发〔2022〕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加快建立健全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坚持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的工作原则,全过程推进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我省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 产 业 比 重 显 著 提 升,生 产 生 活 方 式 绿 色 转 型 成 效 显著。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能源体系、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山西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三)推动传统能源绿色转型。统筹把握煤电项目建设和电力供应安全,加快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继续支持传统能源特别是煤炭、煤电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有序推动在建煤电项目投产,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提升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煤电机组占比,加快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开展煤电等领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
(四)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动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光伏、风电基地化发展,谋划布 局 氢 能 产 业 化 应 用 示 范 项 目,积 极 开 发 利 用 地 热 资源,到“十四五”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在县城重点发展清洁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在具备生物质资源的农村地区大力发展区域生物质集中供暖。
(五)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把抽水蓄能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建设垣曲、浑源抽水蓄能电站,积极争取开工10个以上抽水蓄能项目。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逐步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支持能源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集中开展技术攻关,推动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分布式发电、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示范应用。
三、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六)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加快实施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争取我省复合肥料、钕铁硼永磁材料、可降解塑料等产品入选国家绿色设计产品名单。建设绿色制造体系,优选一批园区和企业,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 厂 创 建 活 动,争 取 列 入 国 家 绿 色 制 造 示 范。 推 进 朔州、长治、晋城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大同、临汾、阳泉、吕梁、河津、保德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十四五”基地新增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60% 以 上。依 法 在 “双 超 双 有 高 耗 能”行 业 实 施 强 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巩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成果。
(七)加快农业绿色化发展。(略)
(八)提高服务业绿色化水平。(略)
(九)培育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推动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市场主体,鼓励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依托重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做优做绿能源产业,推动一批固废处置的牵引性项目建设。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与升级库,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引导高耗能行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推行合同节水管理,逐步将合同节水工作纳入对各市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鼓励公共机构推行能源托管服务,将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纳入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专项工作考核范围。培育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探索开展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
(十)提升产业园区循环化水平。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标准。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绿色化。推进一批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逐个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加强园区产业循环链接,促进企业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
(十一)打造重点行业绿色供应链。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在水泥、新型建材、陶瓷、化工等行业选择一批龙头企业,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开展绿色供应链创建。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绿色协调与协作,推动企业建立产品设计、材料选用、生产、营销、回收利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等生命周期全绿色过程,实现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
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十二)提升物流绿色发展水平。(略)
(十三)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略)
(十四)推动构建绿色贸易体系。(略)
五、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五)扩大绿色产品消费规模。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鼓励引导省属国有企业采购市场效益和生态价值兼备的原材料、产品或服务,逐步将绿色采购制度扩展至国有企业。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鼓励采取事后奖补、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严厉打击虚假认证、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组织申报国家绿色示范产品,推广绿色设计产品。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提升绿色电力消费。开展能效、水效标识的专项抽查活动,严厉打击环境标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虚标行为,有关行政处罚依法公开。
(十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扎 实 推 进 塑 料 污 染 全 链 条 治 理,加 强 日 常 监 督 管理,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将塑料制品企业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列入企业失信记录,着力培育可降解塑料重点企业。推进过度包装治理,推动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积极引导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支持太原、大同、阳泉、晋城、临汾等市创建绿色出行城市,推动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大力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推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六、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七)推动城镇环境设施提档升级。(略)
(十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转型。(略)
(十九)推动城乡人居环境绿色升级。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到2025年,全省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100%。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实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乡村特色风貌塑造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打造一批生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