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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热能利用项目可申报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

  • 作者:
  • 中国暖通空调网
  • 发布时间:
  • 2019-10-24

       2019年10月17日,天津发改委和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备选项目的通知》。通知明确,可申报范围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高效电机推广应用项目、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

       用能单位投资实施的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锅炉系统节能改造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项目均可参与申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要求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节能量不少于100吨标准煤。获批后根据项目实际年节能量,将给予用能单位400元/吨标准煤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超过4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项目申报类型为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可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要求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节能量不少于100吨标准煤。补助标准将根据项目实际年节能量,给予节能服务公司400元/吨标准煤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超过400万元且不超过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的30%。

       据悉本次申报项目主体工程应在2019年7月1日后建设,能够在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含子项)未获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申报单位若为重点用能单位的,须按要求完成2019年能耗“双控”目标,2019年节能考核结果在“基本完成”等级以上。申报工作将于2019年11月3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