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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清洁取暖试点地区农村双替代运营补贴

  • 作者:
  • 中国暖通空调网
  • 发布时间:
  • 2020-09-30

       9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继续支持清洁取暖试点地区农村“煤改气”“煤改电”运营补贴。

       方案指出,各地应确保清洁取暖资金投入,研究制定清洁取暖差异化补贴政策,重点向农村低收入人群倾斜,对特困群体采取兜底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补贴,确保清洁取暖设施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方案强调,各省(市)要落实好《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完善峰谷分时价格制度,完善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进一步扩大采暖期谷段用电电价下浮比例。落实好差别电价政策,对限制类企业实行更高价格,支持各地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行业范围,提高加价标准。

       2017年5月,国家启动了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三年来,北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扩大到43个,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约351.2亿元。今年,2017年第一批12个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三年补贴期已到,2018年第二批23个试点城市将迎来最后一个补贴季。清洁取暖进入后补贴时代,示范期结束,中央对清洁取暖的补贴是否继续发放,应该如何发放亟待政策明确,该方案基本明确了中央财政后续补贴的基本思路,即维持运营补贴,但投资补贴将彻底终止。地方层面,包括济南、天津、唐山等试点城市已经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延长补贴期限,但大多数地方亦限定仅补贴运行费用。

       据了解,预计今年下半年,相关部门将出台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示范期结束后如何给予支持和引导的相关政策,以引导用户继续使用清洁取暖设备,防止返煤现象大面积爆发。虽然当前中央和地方财政普遍并不富余,但中央和地方财政继续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以维持既有改造成果将是不得已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