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委会的主要工作任务

•  向主管部门提出本专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  制定本专业的标准体系;提出本专业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    业标准的规划和计划申请; •  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协助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    准的制定、修订和复审工作; •  负责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对标    准中的技术问题负责;提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  负责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讲和解释工作,对已    颁布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向国标委和建设部推荐本    专业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 •  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对口的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以及开展交    流活动等工作; •  面向社会开展本专业标准化工作,接受省、市和企业的委托,    承担本专业地方标准、企业标   准的制定、审查和宣讲、咨    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  本技术委员会设通讯会员,通讯会员可被邀请列席技术委员会    的会议,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并有权获得技术委员会的资料    和文件。
 
返回>>>